从「去中心化」叙事过渡到「中心化机构以合规化叙事」(5) / BTC123 | 区块链信息行情第一站

从「去中心化」叙事过渡到「中心化机构以合规化叙事」(5)

07-30 , 10:35 分享新闻

法案未直接提及」投融资型稳定币「,但通过禁止发行人提供利息和再抵押(第 2 条储备资产要求),间接限制了类似收益型稳定币(如 DAI)的投融资功能。

法案要求储备资产仅用于兑付,不得用于质押、借贷或投机交易(第 2 条第 1 款),这意味着发行人发行的稳定币(如 USDC)在设计上仅支持支付用途。2025 年 7 月,Circle CEO 明确表示 USDC 将聚焦跨境支付,日均交易量增至 12 亿美元。

那些具有明显投融资性质 (例如算法稳定币、收益型稳定币,或其价值增长依赖于发行方主动投资努力的稳定币),很可能不属于《GENIUS 法案》的直接监管范围,而是会受到现有的证券法(由 SEC 监管)或其他更严格的金融产品监管。

所以,这里潜藏着一个监管「灰区」:投融资型稳定币未被纳入正式监管,也未被明令禁止,等于「既不鼓励也不打压」,但仍在法律空白地带存活。

法案禁止发行方提供利息 → 压制了发行端的金融属性。

但不禁止用户将稳定币用于 DeFi 质押、RWA 投资 → 保留了用户端的金融属性。

答案在另一个法案里

稳定币开始以「支付叙事」获批发行,但随后被可能被用于广泛的投机场景,包括二级市场投资、抵押质押、机构建仓等。

这就是稳定币法案利好所谓加密世界的底层逻辑。

这正是当前加密市场最大的风险之一:

Ø 在一个「支付为名、投资为实」的结构下,监管者想管支付,但市场绕道用于投机;

Ø 由于发行人合规、投资人自由,监管链条不闭环,最终风险外溢到传统金融;

Ø 这将可能重演 2008 年那种「AAA 包装后广泛流通 + 流动性错配 + 缺乏用途监管」的系统性风险;

《清晰法案》明确了美国两大监管主体——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(CFTC)——在数字资产市场中各自的监管权限。根据该法案,SEC 主要负责稳定币的交易监管和稳定币、数字商品的反欺诈监管,而 CFTC 则负责数字资产市场的登记和交易监管。

《清晰法案》将数字资产定义为「通过加密、记录在分布式账本上的有价数字化表现(digital representation)」;同时又明确规定证券、证券衍生品、稳定币、银行存款和农产品等商品、商品衍生品、艺术品、资产池等投资品,即使是数字形式,也不算作「数字商品」的范畴,因此将仍按照现行规则划入监管。

《清晰法案》规定,在法案颁布起 180 天内,数字资产交易所、经纪商和交易商必须向 CFTC 进行临时注册,直到 SEC 和 CFTC 发布正式的注册流程。

此外,CFTC 监管数字商品的交易,也负责监管注册主体涉及「获准可支付稳定币(permitted payment stablecoin)」的合约,但无权对获准可支付稳定币出台规则,或对相关主体、稳定币发行人提出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