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S 对于数字代币服务的定义覆盖范围广得令人咋舌,几乎涵盖了所有相关的 token 类型和服务。而其中甚至连发布研究报告都被包含其中?
根据 FSM Act 第一附表第 (j) 项的规定,监管范围包括:

「任何与数字代币销售或要约相关的服务,包括:(1) 直接或通过出版物、文章等任何形式(电子、印刷或其他形式)提供与数字代币相关的建议,或 (2) 通过发布或传播研究分析或研究报告(电子、印刷或其他形式)提供与数字代币相关的建议」
这可能意味着,如果你作为一个 KOL 或者机构在新加坡发布一份分析某个代币投资价值的报告,理论上就可能需要 DTSP 许可,不然就有可能被判定为违法。
Blockchain Association of Singapore 在反馈中就这个问题向 MAS 发出了灵魂拷问:
「传统研究报告是否会被认定为与代币销售或要约相关?参与者应该如何区分与代币销售或要约相关的研究报告?」
MAS 并未给出明确答复,这种模糊性可以说让所有内容创作者都如履薄冰。
哪些群体可能受到波及?
个人身份类型(高风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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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立从业者:包含开发者、项目顾问、做市商、矿工等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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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创作者和 KOL:包含分析师、KOL、社群运营等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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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核心人员:包含创始人、BD、销售等核心业务人员
机构类型(高风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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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持牌交易所:CEX、DE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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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方:DeFi、钱包、NFT 等等
一个恐怖的现实浮现出来:新加坡这次是来真的了,要把所有不合规的人全部「轰出」新加坡,只要不合规,几乎任何与数字代币相关的活动都可能被纳入监管范围。无论你是在豪华写字楼还是在家里的沙发上,无论你是大公司的 CEO 还是自由职业,只要涉及数字代币服务。
而由于「营业场所」和「开展业务」的定义存在大量灰色地带和模糊定义,MAS 很可能会采用「案例导向」的执法策略——先杀几只鸡,再儆猴子。
想临时抱佛脚拥抱合规?不好意思,MAS 明确表示将以「极其谨慎」的方式审批 DTSP 牌照,只有在「极其有限的情况下」才会批准申请。
在新加坡,监管套利时代正式结束,大鱼吃小鱼的时代来临了。
